【學習筆記】《入世的清教徒》:清教運動在英國的發展歷史 Puritanism in England

《入世的清教徒》是一本介紹清教徒的名著,全方位地向我們展現了清教徒的生活智慧。清教徒對工作、婚姻和性、金錢、家庭等方面的觀點,體現了他們打破聖俗兩分的整全生活觀。 在講道、敬拜及聖經觀方面,清教徒表現出簡樸、注重真理、追求屬靈團契的特質,這足以成為屬靈追求的歷史典範。

《入世的清教徒》豆瓣閱讀

2024新年的主日學課程是學習清教徒(Puritans),閱讀書目就是利蘭·賴肯(Leland Ryken)的《入世的清教徒》(Worldly Saints: The Puritans As They Really Were)。《入世的清教徒》完整中文朗讀版鏈接:https://h.land/blog/47609

此前,我專門在Ligonier Ministries學習過英國宗教改革和清教徒的課程,也推薦給大家:

我們的主日學老師備課非常充分,上課前就發給每一位一本英文版《入世的清教徒》和一本放滿講義(handouts)的活頁夾(binder),真的是我這麼多年了見到過最用心的主日學老師了。雖然長老(elder)已經上了年紀,但是卻緊跟潮流。他設計的課件(Slideshow)有非常多的圖片,還將很多歷史人物都使用AI技術生成了當代人的模樣,讓我們更容易代入,這點非常貼心。

我們的主日學分12節課,好遺憾錯過了第一次課(Session 1)。今天是第二課(Session 2),講解清教運動(Puritanism)在英國的發展歷史。

安妮·博林(Anne Boleyn,1501年—1536年)是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的第二個王后,伊麗莎白一世( Queen Elizabeth I)的生母,瑪麗一世(Mary I,即「血腥瑪麗」Bloody Mary)的繼母。她信奉新教,幫助過被欺壓的新教信徒。她向亨利八世介紹宗教改革(Reformation)的重要書籍(如英文Bible的譯者威廉·廷代爾 William Tyndale的著作),這加快亨利八世脫離羅馬天主教的掌控。不幸的是,安妮·博林在與亨利八世短短3年的婚姻後,就因淫亂、近親通姦和叛國罪的指控(charges of adultery, incest and treason)而被亨利八世砍了頭。在她去世十天後,亨利八世就娶了簡·西摩(Jane Seymour),她為亨利八世生下唯一的男性繼承人愛德華六世(Edward VI)。亨利八世一共有過六任妻子。

愛德華六世(Edward VI,1537年—1553年)出生於英國漢普頓宮(Hampton Court Palace)。亨利八世去世後,愛德華六世是皇位第一繼承人。

1547年,愛德華六世加冕為國王,年僅九歲。1953年,愛德華六世在十五歲即去世。他任命簡·格雷(Jane Grey)為王位繼承人,然而在僅九日之後就被推崇羅馬天主教的瑪麗一世(後稱血腥瑪麗)所推翻。

愛德華六世被稱為「英格蘭首位真正信奉新教的統治者」。

愛德華六世將安立甘宗(Anglicanism)定位英國國教。坎特伯雷大主教(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托馬斯·克蘭麥(Thomas Cranmer)在其治下領導宗教改革,編寫出《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沿用至今。愛德華六世去世後,瑪麗一世迫害新教信徒,托馬斯·克蘭麥和其他新教信徒受火刑殉道而死。

瑪麗一世(Mary I,1516年—1558年)為亨利八世和其第一位妻子凱瑟琳王后的長女。她於1553年10月1日加冕為英格蘭和愛爾蘭的女王,立志恢復羅馬天主教,逼迫新教信徒改信,不信的就施予火刑,近300名新教徒在她手下殉難,後人又稱其為「血腥瑪麗」(Bloody Mary)。這一段歷史由約翰·福克斯(John Foxe)詳細記錄在他的著名著作《殉道史》(Foxe’s Book of Martyrs)。

蘇格蘭的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對瑪麗女王進行了尖銳的批評,尤其是對女性主政的皇權進行了反駁。他的觀點導致後來的伊麗莎白一世禁止諾克斯和他的著作進入英國。諾克斯是長老會(Presbyterianism)的重要發起人。

1560年,在威廉·惠廷厄姆(William Whittingham)的主持翻譯下,第一部真正意義上遵循宗教改革精神的Geneva Bible出版,立刻成為新教徒手中的經典。Geneva Bible早於詹姆士一世英皇欽定版(King James Version,KJV)五十一年。約翰·諾克斯(John Knox),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約翰·福克斯(John Foxe)等重要人物都為Geneva Bible注釋。Geneva Bible深受加爾文主義和清教運動影響,但也被英國統治階層(安立甘宗)所不認同。1620年,從英國普利茅茨出發的五月花號(Mayflower)載著清教徒(pilgrims)將Geneva Bible帶到美洲大陸。據稱,莎士比亞( William Shakespeare)在話劇中引用最多的版本就是Geneva Bible。

由於Geneva Bible的原版摹本(facsimile)是用中世紀英語書寫,閱讀起來十分費力,1560版還包含次經(Apocrypha)。目前通用的閱讀版本是1599年版Geneva Bible。Tolle Lege出版社將其校對為現代英語,更方便閱讀。有紙質書賣,也可通過Olive Tree Bible App直接購買電子版(含原文和注釋)。

1558年,瑪麗一世去世,她的同父異母妹妹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年—1603年)繼位。伊麗莎白一世的母親是此前提到信奉新教的安妮·博林(Anne Boleyn)。1596年,伊麗莎白一世曾有一封寫給明朝萬曆皇帝的信,但從未抵達中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來閱讀。

伊麗莎白一世思想敏銳、才華傑出、精明開朗、堅強圓滑,以其開明的政治而著稱,她繼承了父親的倔強和虛榮,卻不像他那麼專橫暴戾。她繼承了母親的美貌和多情,卻不像她那麼輕率傲慢。她謹慎靈活地處理與議會的關係,在尊重議會的傳統權力的同時也保持著國王對議會所擁有的權力,讓雙方的關係得以交融。同時,她也會以靈活手段來處理議會與王權發生的矛盾和衝突,甚至妥協以保持王室與議會的繼續合作,保持了英國政治的平穩發展。

伊麗莎白一世 Wikipedia

伊丽莎白一世没有后代,她的继承人是詹姆士一世(James VI and I,1566年—1625年)。詹姆士当时已是苏格兰的詹姆士六世,他现在成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共同的君主,然而这两个国家的政府仍保持独立运转。在詹姆士一世的命令下,学者翻译出英皇钦定版(King James Version,KJV),这个版本如今依然非常畅销,其影响十分深远。然而,詹姆士一世迫害不从国教者(Non-conformist),推行安立甘宗和主教制度,压制挑战王权的加尔文主义者,宣传君权神授观,令国王与议会的矛盾上升。

彼時的Church Governments分三種,羅馬天主教、東正教、英國國教安立甘宗等屬於主教制(Episcopal)的Church Polity。清教運動則以長老宗(Presbyterian)和公理制(Congregational)為主。

查理一世(Charles I,1600年-1649年)是詹姆士一世的次子,於1626年加冕為國王。查理一世主政期間,國王與議會的矛盾激烈上升。1633年查理一世任命威廉·勞德(William Laud)為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威廉·勞德信奉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與信奉加爾文主義的清教運動針鋒相對。

威廉·勞德臭名昭著的惡行,是他在威斯敏斯特宮(Palace of Westminster),即英國國會大廈(Houses of Parliament)的星室法庭(Star Chamber)迫害清教徒。例如,威廉·勞德將著名清教徒威廉·白蘭(William Prynne)的雙臉烙上「S. L.」,意思是他是煽動對抗政府者(seditious libeller)。

1642年,英國內戰爆發。起因是在1633年,查理一世在威廉·勞德的陪同下來到蘇格蘭,想要強制推行主教制、《教會法》(Book of Canons)和《公禱書》(Books of Common Prayer),但在蘇格蘭受到大量抵制。據稱,1937年,在愛丁堡(Edinburgh)St. Giles Cathedral的Minister,第一次公開使用《公禱書》。一位叫Janet Geddes的憤怒會眾將一把三角凳扔在了Minister頭上,這被視為是不列顛內戰(Wars of Three Kingdoms)的導火索。

1633年,查理一世的改革首先受到英國清教徒(English Puritans)的抵制。英國清教徒想要建立與蘇格蘭長老制(Presbyterianism)類似的制度。1636年,查理一世將蘇格蘭Church of Scottland的懲戒手冊改為任何反對君權至上(king’s supremacy in church matters)的會眾都會被開除教籍(excommunication)。

為抵制查理一世的強壓和錯誤指控,蘇格蘭興起了全國範圍的盟約運動。1638年2月28日,《國家聖約》(The National Covenant)於愛丁堡的 Greyfriars Kirk正式簽署,每一位簽署者都使用自己手流的血簽的。簽署和認同《國家聖約》的人被稱為「盟約者」(Covenanters),他們現今仍有歷史延續。

查理一世對蘇格蘭興起的國家盟約運動的反應就是集結他的軍隊進攻蘇格蘭,就是Bishops’ War。不列顛內戰較為知名的是兩次英國內戰(First and Second English Civil War)。不列顛內戰的過程比較複雜,有興趣的可以專門研究。其結果是保皇黨輸給了議會派,查理一世作為國王被公開審訊,於1649年被判處死刑。

議會派領袖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年—1658年)於1653年至1658年成為英格蘭共和國護國公(Lord Protector of 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

1658年,克倫威爾去世,英格蘭議會被解散。1660年,保王黨人復辟斯圖亞特王朝(Stuart Restoration),查理一世的長子查理二世(Charles II,1630年—1685年)成為英國國王。克倫威爾的屍體被挖出行刑。英國議會通過《免罪大赦法》(Indemnity and Oblivion Act),克倫威爾的支持者中大部分被赦免,部分被殺頭。

查理之弟詹姆斯二世繼位,他借由兄長重建的君權神授原則,試圖回復王權至上的傳統。不幸的是,詹姆斯二世剛愎自用,破壞原本與英國公教的聯盟,試圖重建天主教信仰。於是在1688年發生光榮革命,詹姆斯二世逃亡法國,瑪麗公主與其夫威廉三世一同登基為英國國王,也由於大憲章的起草及簽署,徹底終結了英國的絕對君主制。

查理二世 Wikipedia

以上為2024年1月14日主日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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